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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會展中心選址損失是適應市場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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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200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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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會展中心建設投資逾30億元,兩次變更選址造成近5000萬元的損失。這一事實被深圳市審計局查出并曝光后,已成為深圳市民和其他關注者議論的焦點事件。本報也曾發表言論對此事件提出質疑。最近,《中國青年報》記者就此事件進行了深入采訪。
據了解,建設深圳會展中心最初的沖動被認定為來自廣交會。深圳市規劃局一規劃師透露,當時是1996年下半年,恰逢廣交會需要新的發展空間,主管廣交會的原外經貿部非常希望能夠實現大轉移,而深圳市政府對此亦很感興趣,于是計劃建設會展中心迎接廣交會。
1997年3月,深圳市規劃局開始在市中心區北端進行勘察工作,定點在中心區北片中軸線上,北靠蓮花山公園,南鄰市民中心,占地面積約20萬平方米。當年8月,廣交會大轉移的計劃叫停,選址工作也隨之叫停,其間支出144萬元。
但深圳市政府建設會展中心的決心并未動搖,決定參照國際經驗,重新選址建設。為了使第二次選址更為科學、合理,有利于會展業未來的發展,深圳市城市規劃設計院提出了深圳市中心區、深圳灣華僑城填海區、香蜜湖度假村、南山商業文化中心區以及東角頭西部通道口岸等5處7塊待選用地,進行篩選。最后的結論,是傾向于將會展中心建在郊區————設想在濱海大道旁的填海區,還計劃建設一個船運碼頭,方便水路運輸展覽品,經濟成本也低,以最大程度發揮物流、會展、旅游和交通等方面的綜合效應。這也符合深圳市中心西移的戰略。該選址論證報告獲得深圳市政府同意,隨后于1999年初進行了建筑設計方案國際競標。美國墨菲·揚公司和中國建筑東北設計研究院聯合中標。在完成選址論證、設計招標后,工程順利進入施工階段。但開工不久,工程又很快被叫停。個中原因是深圳市政府的思路發生改變,其間又支出設計費、勘察費等共計4831萬元。
對此,11月22日下午,深圳市規劃局一相關負責人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再次變更選址主要是因為市政府要著力強化市中心區的建設,“中心區作為深圳市21世紀的CBD(中央商務區),是深圳未來城市的重要標志。”
于是,深圳市政府又于1999年底提出了不同用地方案的比較論證。最后決定把會展中心建在中心區南端的深南大道上,和中心區南片中央商務區一起開發建設,因為“會展中心所需要的大量商務辦公及旅館配套設施和優越的交通條件恰是中心區的最大優勢;中心區中央商務區的開發建設所需要的重量級龍頭支撐項目也非會展中心莫屬。”規劃局該人士稱,方案取得了“兩全其美,雙贏的效果”。
第三次選址、設計、勘察、監理等費用,共計1.28億元。這樣,會展中心三次選址,兩次變更,項目前期工作共計產生費用1.78億元,其中前兩次費用計入損失,共計4975萬元。歷經數年建設,總投資逾31.9億元人民幣、占地面積達28萬平方米的深圳會議展覽中心,目前已經完成第一階段建設,成為深圳目前單體投資最大的建筑,多項工程創造“世界紀錄”。
針對深圳會展中心選址兩易造成巨額損失,引發輿論一片問責之聲,深圳市有關人員最近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采訪時做出回應。
深圳市規劃局總師室調研員陳一新指出,當時變更第二次選址規劃的一個重要原因是,會展中心開工后,外圍設施無人投資,民間不認可,因此必須調整。該局一位人士更向記者提出:如果適應市場變化的調整也要被問責,今后政府該如何行政?
深圳市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副總規劃師李白玉否認了有人提出的相關規劃設計人員在選址事件中“沒能堅持知識分子道義”的指責。他表示,重大基礎項目,對城市有重大影響的,絕對不會讓步。由此,他提出會展中心早期選址面臨不確定因素,規劃的目標太理想化,但從管理操作的實際上看難以實現,因此后來的修改不應該認為不妥,應該有靈活性。權衡利弊得失,從城市運轉的實際需求,應該允許前期研究有變化,這在科研中也難以避免。
深圳市監察局宣傳教育室主任高興文表示,這件事原因復雜,爭議一直有,誰對誰錯沒有定論。大型項目從立項到建成過程中有很多變化的因素。這有個逐步適應的過程。像深圳市的市民中心,以前大家有異議,后來建成后覺得有特點了。如果民眾反應強烈,政府會吸取教訓,調整規范。
深圳市政府投資審計專業局一部門負責人表示,他們之前出具的審計報告是調查性質的,最后會提交決算性質的報告。對其中屬于違規的行為,會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來源:國際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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